化工企业生产厂区的十四“不准”
1.加强明火为管理,厂区内不准吸烟
2.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
3.上班时间不准睡觉,干私活,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
4.在班前班后不准喝酒
5.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,用具和衣物
6.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,不准进入生产岗位
7.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
8.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、工具不准使用
9.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入,不准开始检修
10.停机检修后的设备,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
11.未办高处作业证,不戴安全带,脚手架、跳板不牢,不准高作业
12.石棉上不固定好跳板,不准作业
13.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工具,不准使用
14.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,不准独立作业,特殊工种职工,未经取证不准作业。
发布时间:2014-10-09 访问量:1,447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