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2018年计划安排
鄂安协﹝2018﹞2号
为做好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,现就2018年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计划安排如下:
一、完善相关制度,规范工作体系
1.根据国家及省的最新文件要求,适时对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流程(试行)》(鄂安协〔2016〕2号)、《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编制导则》及《评审报告编制导则》的相关条文进行修改。(一季度)
2.为提高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质量,突出行业特点,组织分步制定各行业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大纲。(一季度)
二、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政策资料汇编
3.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政策资料汇编册,作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学习资料。(二季度)
三、进一步优化“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”功能
4.组织武汉、宜昌、鄂州等三地的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开通三级标准化管理功能。(二季度)
5.优化整个系统功能模块建设,启用达标企业日常管理运行功能,使系统更具操作性、实用性,同时能够对达标企业的标准化持续运行情况进行管理分析。(三季度)
四、组织培训及学习交流
6.组织标准化评审专家与企业、评审机构学习交流。(一季度)
7.组织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内审员及评审人员培训班。(二季度)
8.组织开通安全生产在线培训平台。(二季度)
五、加强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管理,提高标准化创建质量
9.进一步规范申报受理、报告审核及现场核查。(及时)
10.配合省局对评审单位的评审工作进行抽查,组织自评报告、评审报告的质量评比。(三季度)
11.定期向省局报告安全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动态。(每季度一次)
12.及时组织标准化达标企业公告,每季度一次。
13.组织两次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题工作会,总结通报工作情况。(二季度、四季度)
14.开展争创标准化示范企业评审或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场交流。(四季度)
15.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组织工作记录、档案、台账,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件的企业建议撤销。(全年)
湖北省安全生产技术协会
2018年1月29日
发布时间:2018-01-30 访问量:1,584次